12月4日——国家首个法定宪法日
发布时间:2014-12-04来源:365娱乐体育在线
     今天是中国首个法定的“宪法日”,这不仅是对现行八二《宪法》的纪念,也是加强宪法精神宣传的重要方式。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我国的宪法是人民宪法,最核心的规定就是对人民权利和福祉的保护。因此,宪法是民众日常生活身边鲜活的制度,与普通百姓和全社会福祉都密切相关。
  
    与宪法在民众生活中起到的重要性相比,社会对宪法的了解还远远不够。为此,《新京报》和优数咨询联合做了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在1197名受访者中,完整读过宪法的仅15.7%,完全没有读过宪法的有33.2%,而读过但未读完的占到51.1%。这说明宪法在社会民众的普及率有待加强,普通民众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也有待提高。
  
    调查中,有一组有意思的数据,在“没读过”宪法的选项中,大学本科比例达到了31.1%,而硕士及以上学历更是37.7%。在一般的人印象中,学历高意味着对宪法的了解和熟知程度更高些,然而调查数据还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之外,高学历的人群没读过宪法的比例不低。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法治建设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情,也是公民自己的事情,只有民众个人树立了宪法信仰,“依法治国”根基才会更加牢固。
  
    民众既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也是法治社会的最终受益者。民众对宪法的了解程度也间接反映出法治社会的发展程度,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民众理解其他法律法规的基础,也是评价政府行为和社会事件的标准。所以,越是充分了解宪法的社会,民众对某一事件和行为的看法越是一致,也就越接近法律标准。同样,越是在宪法教育成熟的社会,国家行为与民众需求越是一致。可见,宪法的普及也是法治社会的基石。
  
    宪法作为人民权利基本保障法,既可以实现民众直接参与政治的权利,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可以成为民众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手段,行使舆论监督权、依法批评和知情知政权;既可以成为保护民众合法财产权的保障,依法维护自己的物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也可以成为民众受教育权、受救助权和工作权等基本人权的武器。
  
    民众只有了解宪法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真正融入到法治社会之中,通过宪法将本身弱小的个体权利,变成值得尊重的宪法权利。同时,公职人员作表率,都充分了解到宪法至上的意义,才能更好地将宪法作为人民权利基本的保障法,才能自觉遵从依法治国的轨道。
  
    宪法的权威来自于所有社会成员信仰宪法,而信仰的前提则是了解宪法。“国家宪法日”不只是一场宣传,对宪法的尊重,首先需要每一个人从了解宪法开始。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民众,大家都应一起来读读宪法,尤其是以前没有读过和没读完的。(来源:正义网——检查日报)
 
                                                    编辑:韩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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