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采购办公用复印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来源:资产管理处

校内各部门:

随着我校“三大改革发展任务”的不断推进,学校各部门办公用复印纸(打印纸)用量不断增大,为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文件要求,现将学校办公用复印纸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法规

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品目及编码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80号}文件规定,复印纸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物品,年度内60万元以内的复印纸采购只能通过网上商城直购或竞价采购。

二、统一采购

学校复印纸由资产管理处统一从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购置,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单独购置复印纸。

三、具体要求

1.20244月1日后,学校不再单独报销各部门复印纸(打印纸)采购费用。

2.学校每年的3月和9月分两批采购复印纸。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的3月5日和9月5日前,向资产管理处提交复印纸领用申请表(见附件)。根据各部门申请数量,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后进行发放,其他时间不再单独接收申请和发放复印纸。

3.各部门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领用,复印纸费用计划财务处将根据各部门实际领用复印纸数量,从各部门办公经费内扣除。

4.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上半年打印纸领用申请,按照文件要求,于3月5日前,将领用申请表报资产管理处综合科。

联系人:刘冀川,联系电话:2135143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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