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及做好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来源:党政办公室

 

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清明节放假及值班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星期日)上班 ,各院系(部)按星期四课表上课。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集体的名义安排、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等。任何个人不准以学校、部门名义外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2.相关部门在放假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3.各部门在48日上班时,要做好考勤。组织人事处要检查人员到岗情况。

4.师生在节假日期间外出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度过一个文明、愉快的节日。


三、值班安排

各院系(部)、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报送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要做好安全保卫值班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处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院系留校学生的管理及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教务处安排好节日期间留学生管理及值班工作。

1.实行校领导总带班制度

 

值班时间

苏晓军

45

焦玉柱

46

李晓延

47

2.保卫处值班安排

处长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

联系电话

郑文军

45-47

-

13895493233

保卫处值班安排

郑文军

45

13895493233

季运霖

46

13995477280

陈东旗

47

13895174445

3.学生处值班安排

值班日期

值班人

联系电话

值班领导

45

杨静

13895476299


13709571326

46

于月贵

17695082244


13995281999

47

于月贵

17695082244


13709571326

4.新校区值班电话:   15349691107(白天)

毛宁平 13209692798(夜间);

0951--2135110(保卫处)

老校区保卫处值班及门卫电话:5033013

 

党政办公室

        一七年四月二日

 

  编辑:文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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